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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2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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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管理育人成效,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沃闻达、赵波

    成 员:杨旭升、于敏、瞿成雄、彭国军、王骞、陈晶、彭正明、严飞

    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由本科生教学、本科生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学办、学工办、及教师专家组等人员组成。

 

二、基本工作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推免生工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择优选拔原则: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尊重学生个人志愿的基础上,坚持以知识、能力和素养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为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的考核。

    (三)信息公开原则: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含实施细则、综合成绩排名及初选名单等),经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可后在学院公布,其中确定初选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

    (四)回避原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报学校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免指标分配

    推免名额以当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指标数为准。由推免工作小组按比例划分至各专业并报领导小组同意。某专业报名总人数不足分配指标数时,学院在该类未报名同学中补充征集志愿一次,若仍不满,则将未满足指标收回学院,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重新分配。

    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测评成绩高低,确定推免候选人排序,根据专业对应名额划定推荐名单。若名额内因故有退出的,依照推免候选人排序名单递补。

 

四、推免生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活动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小语种专业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与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七)成绩优秀,按培养方案修满大学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重修重考通过者视为及格)。通识选修课学分达到要求。

    (八)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之和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九)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成绩计分细则;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成绩计分细则;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占20%的原则制定综合成绩计分细则(学术活动、艺术和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指导意见学校文件(武大本函[2021]205号文))。

 

五、推免程序

    (一)学院发布推免工作通知。

    (二)毕业生自愿申请,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填写《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学院工作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审查报名者资格。

    (三)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相关材料,组织计算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根据排名先后确定建议推免学生名单(综合成绩按计分细则计算)。推免生建议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在学院公示10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推免生工作小组反映情况。学院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将按照学校下达指标和要求最终确定推免候选人名单。

    (五)院教学办公室组织推免候选人做好上网志愿填报工作,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备案,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六、推免工作要求

    (一)本办法适用于申请推免的我院所有学生。

    (二)从其他途径或单位申请推免指标的需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和公示。

    (三)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校纪校规,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按期完成学业;违者将取消其推免研究生资格。

    (四)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不予办理出国和就业手续。

    (五)对在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学籍或纪律处分。

    (六)对于推免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如遇特殊情况,以学校发布的通知为准进行调整。

七、本办法由国家网络安全学院负责解释。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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