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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考研答疑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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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工作。2012年武大考研招生“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主要面向西部12个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70 名(专业不限),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其中非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

    具体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情况如下:

 

一、什么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人数以及比例分别是多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任务由教育部指定院校承担。此计划在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外单列。2007年计划招生3700人,其中硕士生3000人,博士生700人。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博士研究生在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本
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80%。

 

二、武汉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人数以及生源情况如何?有什么特殊政策?
    武汉大学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0名左右(专业不限),博士研究生10人左右。其中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长期从事民族工作的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主要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三省以及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需要什么条件?汉族学生是否可以报考?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的报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1和条件5外,还要求:
    1.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2.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满足招生单位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具体条件请参阅《武汉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主要针对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汉族考生可以报考,但原则上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不得超过10%

 

四、“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试由哪些单位组织命题?考试方式是什么?何时考试?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时间一致。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否限制专业?
    不限。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考试有无特殊要求?
    考生除了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外,在复试时还需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方式是怎样的?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各招生单位要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于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有什么要求?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2012年武汉大学“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分省招生计划分布如下:河北3人、内蒙古5人、辽宁2人、吉林2 人、黑龙江1人、湖北5人、湖南5人、广西5人、海南1人、重庆3人、四川3人、贵州5人、云南5人、西藏3人、甘肃1人、青海3人、宁夏3人、陕西1人、新疆6人,新疆兵团2人,其它6人。

    2013年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请关注新的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