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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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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和细化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确保201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字【2012】5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指导复试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及复试工作。
(二)各系所成立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5-7人组成。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汇总申请材料,组织笔试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协调各复试小组工作,统计复试综合成绩等。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我院今年计划接受推免生30人,接收条件如下: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免生将申请材料请于2012年10月10日前寄达(或送达)达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以便审查。(外校推免生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王夏慧  430072 电话:02768772229)
(二)2012年10月中旬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以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我院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和校外推免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发出拟录取接收函。
(四)推免生须于2012年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考点须选择推荐学校),11月10-14日左右在报考点办理校验报名信息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五)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于2012年11月20日前寄到我院。
五、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二)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者,学校将为其颁发 “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六、其他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从2012年开始,我院试行从国内“985”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以下简称“直博生”)。具体实施办法详见《武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1年]60号)。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