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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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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动力与机械学院  工程硕士)
   
 
一、招生领域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见附件1“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控制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方法(报名详情见附件2“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须知”)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
1、《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3、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1、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
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入场前将通过身份证鉴别仪再次核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我校暂不接收小语种考生的报考)。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分别为100分。专业笔试内容请于7月初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具体事宜请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消息。
六、录取原则
1、我校自主确定GCT合格分数线。2012年我校总录取规模自定,其中项目管理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最终根据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2、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学位考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10%。
4、报考我校考生的录取调剂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七、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
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3、学费(含论文答辩费)2.3—3.8万,具体费用因办学地点、领域不同有差异,个别集体办班学费标准另定,以所签协议为准。
4、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
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九、咨询和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     邮编: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2332       
 
2.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     邮编: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72271        
 
 
附件1: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
 
报考院系
(代码及名称)
工程领域代码
招生工程领域
咨询电话
联系人
备注
208动力与机械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68772271
 
汪毅能
 
 
 
085206
动力工程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36
工业工程
 
               
 
 
附件2: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须知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2012年全国联考于10月28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1。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2),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牢记网报编号!
2、现场确认。2012年7月13日至16日,已网报考生须持规定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基本操作流程见附4)。
 注:①报考工程硕士考生网报时务必在“报考院系”一栏准确填写报考院系代码或名称(参见《武汉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否则无法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责任考生自负。
②湖北省内报考我校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地点:7月13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老武汉大学校园内)。
③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④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1、现场确认时已经网报的考生须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2、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3、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5),承诺于2012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各考区须在10月10日至11日期间统一安排此类考生的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并在10月13日前将更新后的考生信息通过网报系统上传。
 
附1. 2012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附2.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附3. 各学位类别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附4. 2012年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5.预报名承诺书
 
附1. 2012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0月28日
8:30-11:30
10月28日
14:30-17:00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外国语
工程硕士
GCT
 
公共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外国语
会计硕士
综合知识
英语
 
 
附2.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50kB以内。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照片11后绩单和学位证上使用,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50kB以内),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
 
 
附3. 各学位类别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学位类别
联考科目
报考费总额(元/人)
法律硕士
2
160
工程硕士
1
80
公共管理硕士
2
160
会计硕士
2
160
 
附4. 2012年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