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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文学院2012年考研复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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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2年文学院考研分数线及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组织机构

本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总指标、划线原则及分数线

划线原则:1.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划线;2.学术型学位中,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分文学与语言两大类,分别划线,实行差额复试。

分数线

学术型学位:

1.文学类(含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写作理论与实践):

总分35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5分,政治、外语单科55分。

2.语言类(含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国学与汉学、古籍整理与保护):

总分36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5分,政治、外语单科55分。

专业学位:

汉语国际教育:

总分32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0分,政治、外语单科50分。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

总分30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0分,政治50分,外语40分。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含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上确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以抽题和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要有详细记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预先准备若干试题,考生抽题。考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5%。

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70%+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

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

七、淘汰与调剂办法

考生均在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

各硕士点按同一淘汰率实施淘汰。

为保持各硕士点招生数的相对平衡,淘汰完毕后将在各硕士点之间进行调剂,初录人数多的专业排名靠后的考生将调剂到初录人数少的专业。

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权利,由淘汰的考生依次递补。

不接受校外及院外调剂生。

八、基本奖学金比例情况、评定办法

奖学金比例按学校规定执行。

学院按学校规定的比例将指标分解到各硕士点。

各硕士点按考生初复试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评定。

推免生全部享受基本奖学金。

九、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3月27日地点:文学院办公室

体检(含本校推免生):3月27日地点:校医院

笔试时间:3月28日上午8点—10点地点:待定

外语测试时间:3月28日上午10点—11点半

下午2点半—5点半

地点:待定

加试时间:3月28日下午2点—6点地点:待定

(说明:加试者外语测试安排在3月28日上午10点以后)

面试时间:3月29日全天地点:各教研室

上午8点—11点半

下午2点半—5点半

十、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本院根据《招生简章》安排专人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十一、体检

学校在复试阶段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有疑问者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体检时须带1寸照片1张,不需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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